{{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
一、本次研習僅招募調查專業人員,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中央主管機關培訓合格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領域學者專家。
(二)未具備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各地區校園霸凌事件調查人才資料庫、各地區校園霸凌事件調查委員或其他經本部培訓之調查員資格。
(三)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涉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或第18條情事經調查屬實 。
2.進入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處理程序中 。
二、符合資格並有意願報名之人員,請於112年8月11日中午前向人事室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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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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