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工作報告暨第2學期期初會議決議辦理(本府113年2月1日府教特字第1131502064號函)
二、報名日期:
(一)書面審查報名日期:113年6月18日
(二)測驗評量初選報名日期:113年6月18日、6月19日
(三)測驗評量複選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
嘉義市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114 學年度"起修改內容如下:
一、修改鑑定之初選通過標準
【管道一】測驗評量:符合下列資格並經本市鑑輔會綜合研判通過者。
(一)初選:全程參加且無任一科目成績零分,其專長領域學科測驗任一科成績在各校實際參加該科測驗者之得分百分等級84或正1個標準差或以上(含)者。
二、新增管道二第二次書面審查制度
為因應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全國科學展覽會得獎公布時間晚於書面審查申請日期,進而影響學生權益,自114學年度起,配合上開展覽會得獎公布時間,新增第二次書面審查制度。
三、新增資賦優異鑑定書面審查競賽資格審核參考標準
為使審查制度更為完善,新增「國民中學學生學術性向資賦優異鑑定書面審查競賽資格審核參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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