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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師大「114年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 技科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資訊

{{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行政|

一、教育部114年4月24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542C號函辦 理。 

二、招生對象: (一)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 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 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具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 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且具」報名之 學分班科目任教年資(課表佐證,以年資多者優先)。 (三)第三順位:具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 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未具」報名之 學分班科目任教年資或未通過語言能力認證。

(四)第四順位:具特殊教育學校(班)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教師 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 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五)第五順位:具特殊教育學校(班)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教師 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聘期三個月以上 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六)備註: 1、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報名收件次序錄取(郵戳為 憑),惟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人數 之20%(本班實際招收之人數不超過6人)。 2、如已開放自行招生仍未招滿,依教育部114年1月24日 114年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開班協調會議決議, 將代理代課教師人數得提高為30%並無條件進位(本班 實際招收之人數不超過9人),以利開班資源有效運 用。 

三、授課期間:114年9月至117年8月止,分九階段,共44學 分,每學分上課18小時,詳如簡章說明。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6月15日前至本校推廣教育報名系統 (https://cee.ncue.edu.tw/course_detail.php?sn=1424) 報名,並將紙本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於6月20日前郵寄至 「500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 院,生活科技第二專長學分班」。

 五、錄取公告:預計6月30日於本校進修學院網站公告餘額初審 名單,並以Email及簡訊通知錄取學員報到。 

六、相關說明詳如附件招生簡章或逕自本校進修學院網站最新消息(https://cee.ncue.edu.tw/news.ph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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