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嘉義市立北興國中

公告事項

修正「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辦理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

依據嘉義市政府109年7月24日府人考字第1092402410號函辦理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