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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北興國中

公告事項

轉知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旨揭期間,如有親自照顧原接受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含社區式及機構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之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送托兒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屬)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二、前揭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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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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