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資(三)第1112700465H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研習課程內容建議對象派員參加,請核予公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三、111年6月20日上午9至12時之研習,僅接受資訊組長(110學年度及111學年度)參加。其餘場次歡迎所有教育人員參加。
四、請參加研習教師自備學習載具,本研習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提供學習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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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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