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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嘉義市立北興國中111學年度校內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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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立北興國中111學年度校內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主旨:為加強美術教育,培養學生自由創作風氣,普遍提高學生藝術水準,歡迎對美術有興趣的同學參加各項比

  • 比賽項目:
  • 西畫類:作品規格為4開畫紙紙板或畫布。一律平面創作,題材不 拘,不得模仿,不得裱裝。
  • 水墨畫類:作品規格為四開35*70分。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 平面設計類:作品最小不得小於四開,最大不得超過對開材料需自備)。題材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海報、月曆、卡片…等)
  • 版畫:大小以39*54公分為原則(製版材料需自備)
  • 漫畫: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四開。單格、四格、單色、彩色皆可,題材以導正社會風氣、生活細節為宜。(不得隱含色情、暴力……等違反善良風俗情節)版面上儘量減少文字應用,以圖表現主題、意向為佳
  • 書法類:大小為對開34*135公分一律不得裱裝,素色宣紙,界格與否自行決定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
  • 比賽辦法:
  • 經由美術教師推薦學生或班上同學對美術有興趣的同學皆可參加。各項目每班得至少推薦1至3人參加,如有需要可酌予增加。

將於暑期輔導7/29收取班級報名表 請同學注意

  • 水彩、漫畫、版畫畫紙,及水墨畫書法宣紙,由學校供應,平面設計各項材料及版畫工具請自備。
    參加比賽學生可至學務處訓育組領取畫紙及宣紙。
  • 繳交日期: 111/9/8,將作品繳交至學務處
  • 評分標準:構圖25%、色彩25%、技巧25%、完整性25%
  • 評審人員:聘請本校美術科教師擔任。
  • 獎勵:
    1. 第1名作品發給獎狀並記予嘉獎2次;第2名、第3名及佳作發給獎狀
     記予嘉獎1次,以玆鼓勵。

2. 各類獲選作品主辦單位擇優要求作者加以修繕,並參加各項美術展覽。

各類作品一經送件參加比賽後,將作為校園佈置作品欲取回者請另行聯繫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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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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