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
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
辦理嘉義市北興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7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81252L號函。
(二)嘉義市北興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
二、甄選名額:
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工作聘期:
自民國112年6月1日起至民國112年7月31日止。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契約期滿自動結束聘僱關係,服務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服務成績不良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若服務期間表現優良,將得以於新學年度續聘至本專案計畫結束止。
四、工作待遇:
參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第一年薪資(學士33769元,碩士38620元)核發,採月薪支給,聘用期間享有勞保、健保、年終工作獎金。
五、工作地點:
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嘉義市東區博東路262號)
六、工作內容:
(一)執行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相關業務。
(二)協助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各項事務之執行、採購、經費核銷及成果彙整。
(三)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網路交流平台及社群管理與維護。
(四)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室、機具及設備安全衛生管理與維護。
(五)配合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辦理科技教育教師研習及學生活動。
(六)其他與本計畫相關之各類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工作時間:
(一)每日上班8小時,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3:10~17:10。
(二)不定期週末例假日需配合自造教育及中心課程活動上班,並可彈性調整休假日(以週末例假日額外上班時間換算補休)。
八、公告
公告甄選簡章於本校網頁(網址:https://www.psjh.cy.edu.tw/ )。
九、報名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科技或設計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作業系統Microsoft 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Google表單製作、多媒體設計、影片剪輯等電腦資訊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教師法第30條各款情事。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已發聘任用者,應予無條件解聘,未發聘任用者,註銷錄取資格。
十、報名方式:
通訊報名。於112年5月26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若資格審核符合需求者將通知面試。
十一、報名規定:
(一)報名時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請以A4白色紙張列印彙整依序裝訂;相關證書或證明文件繳附影本;請備齊所有證件,資料不完整或缺漏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接受補件 ):
1.報名表(請事先填妥並貼妥照片並務必簽章)。
2.簡要自傳(請事先填妥)。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5.個人專長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掛號回郵信封(如欲返還報名資料者,始需檢附)。
(二)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將由本校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者,請加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者不予寄回,本校如前所述逕行銷毀。
十二、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
(二)日期:112年5月30日(星期二)14:00 起。
(三)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嘉義市東區博東路262號)
(四)甄選方式:
1.電腦操作:Word(Google表單)、Excel 及 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軟體。
2.口試: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
3.成績計算:電腦操作佔60%、口試佔40%。
4.應考人請於112年5月30日(星期二)14:00前,持國民身分證至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到,經唱名3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十三、放榜:
甄選作業完成後,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名單預定於112年5月30日(星期二)20:00前公告於本校網頁,請自行上網瀏覽;正取人員由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先以電話通知報到。
十四、附則:
(一)報名者如持偽造、變造證件辦理報名手續,應負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錄取後始發 現有前述情事者,立即無條件解僱之,其缺額由備取人員遞補。
(二)經甄選錄取者,應於6月14日(星期三)前繳交經衛福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 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三)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前述各項甄選作業、日程及地點更動時,將公告於本校網頁。
(四)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前述網站。
(五)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網頁。
(六)諮詢電話: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電話:05-2766602#212,林組長)。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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