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北興國中|
請參閱附件
符合資格者請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前,備妥下列申請文件,並依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至該會辦理(以郵戳為憑)。
(一)申請表。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四)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五)其他證明(依據申請資格第三點)。
如有疑義,請逕至網站查詢(https://www.facebook.com/nnee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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