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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14年度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實施辦法
依據:中華民國114年8月20日嘉獅(宏)字第88號。
目的:促進中日文化交流,提高生活品質,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中日書法、寫生比賽。
組織: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主辦單位:嘉義市嘉義獅子會
協辦單位:嘉義市博愛國小
辦理方式:
各校須於期限內完成報名。
比賽當日於比賽地點完成報到(書法:博愛國小;寫生:嘉義公園)。
用具自備,紙張由主辦單位提供,書法依照題目內容書寫,寫生則自行於公園內取景。
比賽時間:書法:上午9時至11時(8:30博愛國小一樓穿堂報到)。
寫生: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8:00公園大門口報到)。
作品交件:
(一)寫生組於比賽完畢請將比賽作品交至公園大門口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一份;
(二)書法組則直接交至試場監試老師,並領取紀念品一份。
比賽結果公佈於博愛國小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paes.cy.edu.tw)。
獎品發送:
(一)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獎狀及獎品於製作完成後,由本會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至各參賽學校,協請各校園長於學生朝會或公開場合中公開頒獎表揚,以茲鼓勵。
(二)佳作及指導獎:獎狀於製作完成後,由本會發送至各得獎者之所屬學校,協請各校園長於朝會或公開場合中公開頒獎表揚,以茲鼓勵。
(三)團體獎:於獎盃製作後,由嘉義市獅子會發送至各得獎學校。
參賽作品恕不退件,且作品及其著作權皆歸屬嘉義市嘉義獅子會所有,不另通知。本比賽得獎作品將送至日本參加文化交流展覽。
比賽日期: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10月1日(星期五)。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fampo2000@gmail.com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比賽地點:
書法: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博學樓。
寫生:嘉義市嘉義公園。
比賽組別及對象
書法分三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寫生分四組: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比賽內容
書法:用紙及書寫內容由主辦單位當場發給。
國小中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國小高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國中組:書寫對開宣紙(已有格線),56字,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寫生:嘉義市嘉義公園,請自行取景。
壹拾壹、評分標準:
一、書法:依據下列評分原則由本會邀請書法名家評審,參賽選手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筆勢與功力:60﹪。
2.整潔與美觀:40﹪。
3.錯別字與漏字每字扣3分。
二、寫生:由本會邀請專家評審,參賽人員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壹拾貳、獎勵辦法
一、個人獎:各組擇優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10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 (各組錄取報名人數三分之一為原則,如無適當優秀作品,評審會得決定該獎項從缺) 。
(一)第一名:頒發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頒發獎金600元及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頒發獎金400元及獎狀乙紙。
(四)優 選:頒發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五)佳 作:頒發獎狀乙張。
二、團體獎:第一名取積分7分、第二名取積分5分、第三名取積分3分;優選取積分1分、佳作取積分0.5分。各組別以學校為單位取團體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三、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獅子會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壹拾參、經費來源:嘉義市嘉義獅子會全額支出。
活動聯繫:嘉義市獅子會05-2316728陳小姐。
壹拾肆、附則
一、各學校帶隊教師一名由本會發給紀念品一份,請各學校務必在報名表註明帶隊教師姓名(以各校報名表為準)。
二、書法紙張由大會統一發給,每人最多僅能更換一次。寫生只發給一張,不再重複發給。
壹拾伍、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改公佈之。
有興趣者請與訓育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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